部门概况
部门概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概况

人事处简介:云南艺术学院人事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人事处下设四个科室:综合管理科、人才管理科劳资福利科师资与专业技术科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人事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2.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3.负责学校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岗位管理的相关工作。

4.负责人员招聘、引进、调配、返聘等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教职工全员聘用、绩效考核、履职考核等相关工作。

6.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请(销)假和探亲审批等管理工作。

7.负责编制外用工的招聘及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工作。

9.负责办理教职工工资的审批以及标准调整、正常晋升薪级、职务(等级)变动的核算工作。

10.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和福利工作。

11.负责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制定、发放、审批、核发等工作。

12.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组织申报、推荐、评审、聘用以及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申报、聘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13.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4.负责教职工评比评优、奖励晋级、学习进修、培训锻炼等工作。

15.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政府特殊津贴、突出贡献等高级专家及优秀人才的推评组织工作。

16.负责学校人事信息相关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

17.负责学校编制内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和文书归档工作。

18.负责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报告、方案、总结、计划、决议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归档工作。

19.负责接待处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工作。

20.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行政楼304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