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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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中心)简介:云南艺术学院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中心)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师德师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服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六个科室:综合管理科、人才管理与师资培养科(博管办)、人事管理科、劳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师德师风建设管理科。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全面统筹协调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落实人才工程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3.负责人事管理、编制管理,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设置工作。

  4.负责教职工招聘、人事调配、异动管理、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的安置接收和教职工退休、延聘、返聘工作。

  6.负责工资待遇、社保、福利和档案工作。

  7.负责制定教师职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培训计划,开展进修、访学等工作。

  8.负责接待处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行政楼302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