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肩挑”人员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3)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
(4)坚持原则,为人正直,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
(5)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清廉从教。
2.专业技术条件
(1)教学工作条件:教职工每学年须承担至少1门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教学,课堂教学工作量不高于4学时/周,若工作量方案发生变化,教学工作量按规定适时调整。
(2)教学、科研业绩条件
达到云南艺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规定的相应岗位聘用条件。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双肩挑”认定范围,同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完成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任务人员个人自愿申请“双肩挑”认定。
2.初审:各学院、各部门将申请“双肩挑”认定人员相关材料按要求报组织部、人事处初审。
3.认定:经初审符合条件人员上报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审议,并进行认定。
4.公示:经学校党委行政审议同意认定为“双肩挑”人员按要求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审核及备案:同意认定为“双肩挑”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省人社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