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审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个人申报。个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云南艺术学院教职工岗位应聘申请表》,同时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表》,并提供有关业绩和成果的证明材料。
二、 所在部门初审。各教学单位或部门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二级岗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经党政联席会研究推荐申报人选,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 成果认定。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竞聘条件和科研、教学、创作、获奖等成果和个人荣誉进行认定,并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四、学校组织评审。学校根据申报人员学科专业分布情况,聘请校外专家和组织我校在职教授推选组成二级岗位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人数不少于11人,该委员会委员须任教授职务,由校长担任主任,主任主持评审委员会会议。申报人及其亲属(指三代直系血亲和配偶)回避。
二级岗位评审委员会根据二级岗位竞聘条件和学校学术委员认定的结果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推荐。
履职年限和竞聘条件达到基本要求后,以申报人竞聘条件居多者优先。
申报人基本要求相同的,以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履职以来的成果为依据进行投票推荐。
五、确定拟推荐人选。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提出拟推荐人选,人事处将拟推荐人选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确定二级教授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上报。人事处对确定推荐的二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聘人选报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备案核准。
申报推荐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