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需求。各用人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需要提出引进计划。经学校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审核审定,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研究确定年内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计划数和类型。
二、全职引进人才工作采取考核选调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一)考核选调。用人单位对应聘人进行履历审查、政治审核、学术考核、能力评价、层次划定、任务核定、待遇商谈、草拟协议等工作。经分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学校审批。提交材料含《云南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个人申请、支撑材料、用人单位选调(引进)报告(报告内容含政审情况、学术评价、引进类别、目标任务、工作条件、聘期待遇、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
(二)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应应聘材料。用人单位在人事处的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确认、学术考核、能力评价、层次划定、任务核定、待遇商谈等工作,经分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学校审批。
三、人才认定。对经各用人单位初步考核并通过的人员,由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的学术潜力、科研水平和能力进行人才层次鉴定,明确应聘人达到的具体层次。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学术委员会的评价结果进行评议。
应聘者经学校学术委员会鉴定未达到申请的层次但建议协商引进的,用人单位根据建议与申请人进行协商,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对协商结果提出引进建议。特殊人才由人事处提出初步方案,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或综合考核组评审鉴定并提出意见。
四、审批。根据学校组织的考核意见,经学校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公示后按具体工作流程办理。
五、签约。学校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合同、签订协议、办理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