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队伍实际,积极和相关行业、企业和实习基地开展合作交流,主动为教师联系落实挂职锻炼单位,并按学年制定本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计划,选派优秀教师到与本专业紧密相关的企业行业或实习基地进行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的选派程序如下:
(一)拟制发布计划。各教学单位在每年5月前拟制本单位下一学年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计划并报学校审批,经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
(二)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结合教学单位专业建设需要和自身实际制订挂职锻炼计划,包括挂职锻炼接收单位、具体岗位及职责、挂职工作具体内容及进程安排、预期岗位实践绩效等内容,填写《云南艺术学院青年教师企(事)业挂职锻炼审批表》。
(三)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及申请人学习工作计划安排,在学校下达的名额内进行选拔推荐。经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后,将本单位推荐教师名单及《审批表》等相关材料报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中心)。
(四)资格审查。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中心)根据挂职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五)专家审议。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中心)会同教务处(课程中心)、科学技术处等职能部门及学校相关专家进行审议,确定候选挂职锻炼教师名单。
(六)审批实施。经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中心)发布年度挂职名单。学校与挂职锻炼人员按照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办法,签订协议书,明确挂职期间的权利、义务、工作目标任务等,并组织相关人员到挂职单位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