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云南艺术学院官网(https://www.ynart.edu.cn/)。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六)招聘人员年龄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2020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相关待遇
1.具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 艺术学理论五个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者,给予购房补贴费50万元(税后),上岗见习期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学校不再提供住房。
2.其他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者,给予购房补贴费30 万元(税后),上岗见习期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学校不再提供住房。
3.所有具有博士学位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4.聘用后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享受我省政策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和学校绩效工资。
另外,学校常年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凡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云南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
1.报考岗位查询
2020年云南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具体人数、岗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yn.gov.cn/)和云南艺术学院网站(https://www.ynart.edu.cn/)查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云南艺术学院网站(https://www.ynart.edu.cn/)主页“公共服务”下的“人才招聘”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网站。
3.网络报名时间
高层次人才实行常年招聘,常年报名。
4.上传相关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络报名的同时务必及时上传下列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便资格初审。具体材料为: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书。
(2)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未就业登记证或生源地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未就业证明)及档案托管情况证明。
(3)岗位计划表中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情况的需出具所学课程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特别提醒:网络报名信息不全者,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由学校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就应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由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网络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材料不齐或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六、面试
1.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或视频两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在云南艺术学院官网提前公布。
2.高层次人才免笔试,资格复审通过者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面试人员比例限制。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组成。采取试讲、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中凡有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或原单位鉴定不良者,考察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完成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无异议的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再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批准后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十、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在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考生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37331
监督电话:0871-65937136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04室)
邮 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