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经过前期代表作鉴定、部门资格初审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学术成果认定、申报人学术成果公示及申请复议,校学术委员会学术成果复审认定,现对初、中、高各级申报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云南艺术学院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云南艺术学院纪检处、云南艺术学院人事处书面反映。
附件: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度申报职称人员资格复审结果
监督电话:纪检处65937136
人事处65937330
云南艺术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