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经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等工作流程,我院有孙嘉1人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补充公示。
公示时间从 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日。若对以上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纪检处电话:0871-65937432
联系人:肖老师
人事处电话 :0871-65937330
联系人:赵老师
云南艺术学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