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经过前期个人申报、部门资格初审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学术成果认定、申报人学术成果公示、申报人参评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任婵娟通过资格复审结果在校园网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云南艺术学院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云南艺术学院纪检处、云南艺术学院人事处书面反映。
监督电话:纪检处65937136
人事处65937330
云南艺术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