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依托单位是云南艺术学院民族艺术研究院。本工作站力图通过推进多个区域田野调查研究基地的调研和建设,不断开启和探索博士后的实践培训,推动对西南尤其是云南少数民族艺术发生、发展和传承、创新的长时段跟踪调查,提升艺术学理论博士后的综合社会实践能力。通过对西南及云南少数民族艺术全方位、系统化、跨学科的研究以及各类研究平台的建设,不断加强艺术学理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科学化建设水平并且在新文科理念的统领下,通过多学科交叉融合促进博士后的学术创新。此外,云南艺术学院力争为进站博士后提供优厚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努力创造安心工作与专心钻研的环境。
一、合作导师和研究方向
申请人所申报的选题必须符合云南艺术学院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建设目标,项目的学科属性为艺术学理论,同时包括运用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研究艺术问题的选题。项目申报需具体围绕以下合作导师和研究方向:
合作导师 | 研 究 方 向 |
郭 浩 | 区域民族美术理论与实践 |
吴卫民 | 戏剧形态研究 |
森 文 | 地域文化与设计 |
徐 梅 | 民族舞蹈研究 |
苏毅苗 | 民族音乐学 |
二、招收人数:2名
三、研究周期:2年
四、招收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近三年在国内外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
(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
(2)主持或作为主要执行人(排名前5)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
(3)攻读博士学位以来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
(4)获得国际知名院校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人员。
(5)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者。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进取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与研究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
4.能够全脱产在工作站进行研究工作。
5.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因师德失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五、申请材料
(一)云南艺术学院博士后申请表。
(二)云南省博士后站(省级)进站申请审批表。
(三)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四)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未拿到证书者可提供学位授予部门出具的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进站后6个月内须将博士毕业证书交学校核验,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的,按退站处理);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五)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申请进站的,须提交原工作单位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
(六)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含辞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七)个人研究成果、代表作、研究计划。
上述材料提交至Email:417581768@qq.com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本人姓名。
六、考核办法
(一)博士后招收采取博士生自荐、合作流动站推荐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核包括考试、答辩等形式,择优录用。
(三)校博管办牵头成立博士后招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包括考试、答辩等形式。
(四)专家组评议意见和面试结果组成申请人综合评价意见。
七、核准备案
综合评价意见报学校最终确定招收人员名单后报省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个人须提交近期体检结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站。
八、待遇
(一)在职博士后待遇
1.基本补贴,按照7000元/月(税前)的标准,按月发放。
2.绩效年补:绩效年补占年基本补贴收入的20%,由工作站根据博士后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报人事处分中期和期末两次发放,发放与考核挂钩。
3.住房公积金及社会医疗保险等,由其所在单位缴纳。
4.节假日福利等按照学校在岗教师同等标准发放。
(二)全日制脱产博士后待遇
标准为:20万元/年(税前),主要用于博士后在站期间(原则上资助24个月)的工资、津贴、五险一金等费用支出,根据国家和学校政策按月发放。
九、任务考核
(一)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进站博士后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人事处和民研院共同组织实施。博士后进站满12个月不超过15个月时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进站以来的敬业精神、道德学风,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科研成果,参与其他工作情况等,博士后进行全面小结,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和中期研究报告。中期考核工作采取的主要形式是答辩,由校博管办组织实施。
(二)出站考核要求
1.爱岗敬业,品学兼优,作风正派。
2.博士后出站前,应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博士后科研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云南艺术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创作展演工作量化计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CSSCI”论文 3 篇。
(2)以云南艺术学院为第一单位,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1项。
未尽事宜按《云南艺术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37481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
附件:1.云南艺术学院博士后申请表
2.云南省博士后站(省级)进站申请审批表
3.博士后入站专家推荐信
云南艺术学院
2024年 5月17 日